。節(jié)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
供水企業(yè)和自建供水設施的單位應當加強供水設施的維護管理
,減少水的漏失
。
第五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城鄉(xiāng)居民的飲用水條件
。
第五十五條 使用水工程供應的水
,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供水價格應當按照補償成本
、合理收益
、優(yōu)質優(yōu)價
、公平負擔的原則確定
。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職權制定。
第六章 水事糾紛處理與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
第五十六條 不同行政區(qū)域之間發(fā)生水事糾紛的
,應當協商處理
;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裁決
,有關各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
。在水事糾紛解決前,未經各方達成協議或者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
,在行政區(qū)域交界線兩側一定范圍內
,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
、取水和截(蓄)水工程
,不得單方面改變水的現狀。
第五十七條 單位之間
、個人之間
、單位與個人之間發(fā)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
,可以申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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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在水事糾紛解決前
,當事人不得單方面改變現狀。
第五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部門在處理水事糾紛時
,有權采取臨時處置措施
,有關各方或者當事人必須服從。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流域管理機構應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加強監(jiān)督檢查并依法進行查處
。
水政監(jiān)督檢查人員應當忠于職守
,秉公執(zhí)法
。
第六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及其水政監(jiān)督檢查人員履行本法規(guī)定的監(jiān)督檢查職責時
,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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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蟊粰z查單位提供有關文件、證照
、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