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5 管理要求10.3.5.1 一般要求新車標準的排放控制要求應涵蓋產品定型、生產
、使用等各個階段
,管理環(huán)節(jié)一般包括型式檢驗、新生產產品達標檢查
、監(jiān)督性抽查和在用符合性檢查等
;在用車標準的排放控制要求應簡便易行,滿足快速識別的要求
。10.3.5.2 定型產品的型式檢驗結合行業(yè)發(fā)展情況
、技術可行性、環(huán)境管理需求等因素
,根據 10.3.1 確定型式檢驗的具體考核內容
。10.3.5.3 批量生產的質量保證為確保批量生產產品的排放特性與已進行型式檢驗的樣品一致,標準中應明確新生產產品的達標要求:1) 生產企業(yè)確保生產一致性的要求
。2) 生產企業(yè)應具備生產一致性保證體系
,開展產品自查。標準中應明確企業(yè)向主管部門提交自查結果的具體要求
。3) 主管部門可根據需要
,對企業(yè)實施生產一致性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標準中應明確監(jiān)督性檢查的方式
、內容
、方法、抽樣和判定原則等
。10.3.5.4 在用符合性要求為確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
,產品在有效壽命期內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標準中應明確在用符合性檢查的要求:1) 生產企業(yè)自查標準中應明確企業(yè)向主管部門提交自查結果的具體要求
。HJ 1228—202192) 主管部門監(jiān)督性檢查標準中應綜合考慮實際在用符合性監(jiān)督檢查的可操作性,明確監(jiān)督檢查的方式
、內容
、方法、樣車選擇的原則、抽樣數量和能夠判定不合格產品責任主體的原則等
。10.3.5.5 監(jiān)測數據的要求為了適應數據信息化管理的需要
,標準應從監(jiān)測數據的采集、存儲
、傳輸等方面提出具體技術要求
。10.4 測試方法的確定和驗證10.4.1 測試方法應根據 10.3 中排放控制項目、受控項目
、排放限值
、管理要求等來確定,并進行實驗室驗證
。具備條件時
,還應進行實際行駛(使用)驗證。10.4.2 新車標準的測試方法新車標準中測試方法的確定
,應盡量滿足以下要求:a) 能較精確地反映產品的排放水平
,盡可能細化和明確測試條件,且檢測結果的精確度高
、重復性好
;b) 應盡可能代表產品正常使用過程中的全部工況;c) 實驗條件應覆蓋全部使用條件
,考慮高海拔
、低溫和高溫環(huán)境對污染控制系統工作效率及蒸發(fā)等情況的影響;d) 為了便于監(jiān)管
,在未來標準中
,對新生產產品的達標監(jiān)管應突出實際道路或實際使用條件下的測試方法,并進行相應的試驗驗證
。10.4.3 在用車標準的測試方法在用車標準中測試方法的確定
,應盡量滿足以下要求:a) 應能滿足管理部門對在用車監(jiān)管的目標要求;b) 可操作性強
,能快速判斷車輛是否正確維護保養(yǎng)
,篩查出明顯超標的高污染源;c) 簡易可行
,滿足路檢路查或停放地檢查等快速檢測要求
;d) 為了便于監(jiān)管,在未來標準中
,對在用車監(jiān)管可重點考慮在線車載診斷方法
。10.4.4 測試工況10.4.4.1 基本要求任何一種測試方法,都是采集一定工況點的污染物排放狀況
,具體工況的構建應盡可能反映產品的實際運行狀況
。工況的構建和選擇至少應考慮以下因素:不同用途產品的工況組成差異性
;實際運行時的負載情況;實際運行時的道路(工作)條件
;環(huán)境條件(溫度
、海拔等)的差異性;測量設備的適用性等
。工況構建時
,還應考慮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10.4.4.2 構建方法1) 基于實際運行工況調查結果
,綜合對比分析原有標準或其他國內外相關標準測試工況
,在確保滿足我國排放控制需求的前提下,考慮是否保持原有標準的延續(xù)性
,或是否采納或部分采納全球統一測試工況等國際方法
。2) 在工況的構建過程中,基于對實際運行工況的研究
,選取不同代表性城市
、各類移動源運行道路或場所,實地開展路譜或工況譜采集
,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
,形成代表性工況,包括一般情HJ 1228—202110況
、低速低負荷和高速高負荷工況
、高海拔、高低環(huán)境溫度等
。也可以通過資料調研的方式開展上述工作
。3) 對代表性工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應至少包括:工況的行程特點是否充分覆蓋實際行駛(使用)特征
;工況對污染物實際排放水平
、污染控制裝置的工作邊界范圍和可靠性及耐久性、OBD 系統診斷功能邏輯等問題的影響
。10.4.5 測試方法的驗證測試方法應通過充分的驗證
,對于直接引用的方法,進行多次重復試驗
,驗證方法的可操作性
、重復性和準確度;對于新研究制訂的方法
,還應進行多種實驗條件下的驗證和不同方法間的對比驗證
。10.4.6 測試設備技術要求的確定對測試設備使用的可行性,以及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技術
、管理等方面問題進行充分評估分析的基礎上
,提出測試設備應滿足的具體條件
,如設備的精密度、準確度等
,同時確保測試設備滿足產品質量檢驗的相關要求。10.5 實施方式和實施時間的確定10.5.1 標準實施方式的確定標準的實施方式可以采用全國統一實施
;也可根據環(huán)境質量改善目標需求及經濟
、技術水平的差異,分為重點地區(qū)
、重點城市
、全國等先后實施。在未來
,還可以考慮更加靈活的實施機制
,賦予地方和企業(yè)一定的靈活性,提升技術創(chuàng)新的主動性
。10.5.2 標準實施時間的確定標準中應有明確的實施時間
。針對新生產產品的標準,應明確型式檢驗和停止不達標產品銷售的時間
。確定實施時間時應綜合考慮國家有關生態(tài)環(huán)境管理要求
、技術升級的難易程度、技術性限制條件
、研發(fā)時間
、對生產和銷售周期的影響、行業(yè)的經濟效益等因素
。11 標準實施的可行性分析11.1 技術可行性分析11.1.1 達標技術分析
。污染防治技術的可行性分析是確保排放標準有效實施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在制訂排放控制要求時
,應確定標準適用范圍內的各類機型的達標技術路線
。標準中設置的每一種污染物排放要求均應有對應的達標技術,或即將開發(fā)完成的達標技術
,最好有能穩(wěn)定運行的實際應用案例
,并在編制說明和研究報告中詳細說明。11.1.2 對污染控制技術的有效性
、合理性等方面進行論證
,分析排放控制要求在技術上的可行性。1) 技術有效性:有較好的適應條件(如污染物初始濃度
、排氣溫度等)
;對污染物有較好的削減率,能夠穩(wěn)定滿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2) 技術合理性:技術投資和維護的經濟成本合理
,且維護操作簡單
。3) 潛在風險(若有):分析標準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的技術風險。HJ 1228—20211111.2 環(huán)境效益分析11.2.1 行業(yè)發(fā)展趨勢預測應基于產業(yè)政策
、行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
、環(huán)境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分析標準實施后未來 5 年~10 年行業(yè)在全國的發(fā)展趨勢
,至少應包括產品產銷量
、保有量、產品結構
、污染防治技術等的變化趨勢
。11.2.2 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分析在預測減排效果時,首先應核算新增的排放源執(zhí)行原標準情況下
,其全壽命周期內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然后分析新增的排放源若全部達到新標準,其全壽命周期內各污染物的排放量
。根據上述計算結果
,計算污染物排放削減量及削減比例。11.2.3 重點區(qū)域環(huán)境改善效果視環(huán)境管理的需要
,對于移動源污染貢獻率較高的重點區(qū)域